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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我出生于丰顺县潘田镇华亭,上的户口为非农业户口;2006年嫁人至留隍镇迁户口,户口性质仍是非农,丈夫是农业户口;2007年,女儿出生,上户口在丈夫名下;2009年元旦,儿子剖腹产出生,同时做了结扎手术,儿子不幸于三天后夭折,后来一直没有再生育;2020年,因我的户口性质不一样,办事情诸多不便,于是我把户口迁至丈夫所在村,转为农村户口。
今年六月,女儿即将参加中考。老师宣传农村独生子女、农村纯二女结扎户有投档加分的招生政策,同时需要父母双方所在村委、镇、县卫生健康局盖章证明。我为女儿办理证明时,留隍镇民政局的工作人员以我的户口性质有变更过,并不是一直均为农村户口为由,不予盖章办理。
我想咨询一下,像我这样的情况,我的女儿符不符合梅州市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投档加分申请条件?因为我身体的残疾,女儿不得已成为独生子女;不管我的户口性质如何,我们一直都在留隍镇九河村营生,是地地道道的农村人。
现如今,我们有独生子女光荣证,夫妻俩和女儿的户口性质均为农村户口。梅州市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即将到来,我的女儿到底符不符合“农村独生子女、农村纯二女结扎户”加分申请的条件?迫切恳请领导为我解惑答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