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信息 | ||||||||
咨询人 | 徐位畅 | |||||||
类型 | 咨询 | 来信时间 | 2018-03-18 | |||||
标题 | 关于我爸爸重度残疾人的残联补贴 | |||||||
内容 | 尊敬的残联领导,你好,我爸爸是汤坑镇黎峰村的一名重度聋哑残疾人,持有办理证,现在每个月只领到民政局的200块重残补贴,以前残联发放的补贴不知道为什么就没有了,徐名碟:身份证号:441423*****3315 麻烦你为我解决这个问题 | |||||||
回复信息 | ||||||||
回复类型 | 受理 | |||||||
处理部门 | 丰顺县残疾人联合会 | 处理时间 | 2018-03-22 | |||||
处理意见 | 您好,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健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精神,残疾人两项补贴的范围和标准是: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丰顺县户籍,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范围,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各类残疾人和残疾军人。补贴标准:150元/月/人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丰顺县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二级残疾人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一、二、三、四级残疾军人。补贴标准:200元/月/人。 2017年1月起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民政部门负责按月发放,残联不再负责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发放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