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信息 | ||||||||
咨询人 | 谢李进 | |||||||
类型 | 咨询 | 来信时间 | 2018-03-17 | |||||
标题 | 如何来为护自己应有权益,能否有正义 | |||||||
内容 | 为什么村官可以这么狂忘,以后我们这些老百姓如何生存,在村民未知情况下,把山林出租给他人几十年的使用 | |||||||
回复信息 | ||||||||
回复类型 | 受理 | |||||||
处理部门 | 丰顺县林业局 | 处理时间 | 2018-03-19 | |||||
处理意见 | 您投诉的问题,关键在于当地村官是否依法出租山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八条: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第五十一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