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信息
咨询人 刘洪才
类型 咨询 来信时间 2018-03-06
标题 我家的橄榄树
内容 事情起因;2018年1月22号下午刘钦丰带人到我家(本人地址:丰顺县潘田镇华停流坑下隔村)屋子边的橄榄树偷摘我家的橄榄果子,成颗树的果实被摘光了,被我六十几岁的妈妈和十几岁的侄女当场发现抓住,有视频证据证实,当时发生口角,刘钦丰说橄榄树是他家的(小偷猖狂想找台阶下,说橄榄树是他自己种植)。因为我兄弟俩人在外务工,家里只有老人和小孩,后来我老妈妈打电话给我们兄弟妹妹讲家里发生的一切事情后,我和老妈妈当时就打电话给村委的人来处理这件事情,村委(刘义兴,刘及梦)俩人到现场后,小偷更猖狂,跟村委讲橄榄树和种橄榄树的地方是他家的,光明正大摘橄榄,橄榄树确确实实是我爸爸种植的(刘义兴,杜藤香可以证实,种植橄榄树时杜藤香亲眼看见我爸爸种的,这棵橄榄树对我们一家子孙后代有好大的纪念价值的。)在场围观了好多村里的人在观看事情的发展经过,经过村委的调解(我妈妈认为损失果子,果树还在)平息了 这件事情,村委主任(刘义兴)也向我保证不会再发生这样的事情, 到了晚上刘钦丰向他的其他三兄弟讲起了非言非语, 其他三兄弟听了他的谎言和冲动,当天22号晚上四兄弟带了锯子到我的家门前吵吵闹闹,四兄弟把我爸爸种了有22多年的橄榄树 锯了,把我家的橄榄树锯了深深一圈,我家的房子在1994年盖的。种植果树的行家说这颗果树生不了了,当晚还在我家厕所旁边的小路堆放了许多大石头,阻挡了我家人的日常生活,他们兄弟四人太嚣张了,欺负我们这些老实的农民百姓, 他们四兄弟到目前还态度嚣张恶劣,我可以证实种果树的地方和果树是我家的,村委会无法解决这件事情,村委只能上报司法部门处理,但是司法的人还处处为难我。现在他们那一家人说我种树的地方是生产队的时候他是有份的。 派出所的人说是土地纠纷,这是属于吗?谢谢你的答复。
回复信息
回复类型 受理
处理部门 丰顺县自然资源局 处理时间 2018-03-08
处理意见 刘洪才先生:   你在县惠民平台反映的橄榄树信访事项,经研究,答复如下: 村民刘钦丰及其兄弟采摘橄榄果及锯伤橄榄树的行为均属于民事侵权行为,对于此类行为应依照《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调解或诉讼,不属于我局职权范围。 涉及土地纠纷的,请依照《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向潘田镇人民政府提出,由其组织调解和作出处理决定。 特此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