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信息
咨询人 马贤仕
类型 咨询 来信时间 2019-03-29
标题 特种病申请
内容 尊敬的社保局工作同志,你好。 我老婆类风湿已有七八年,以前一直住在外地,在外他医院拿药治疗,(都知该病须长期服药检验血液,该病无法根治)病情有好转,由于今年回家乡长住了,想在自家市医院拿药,前些天经市医院检测风湿因子高达67(以前最高时曾经五百多)且Ⅹ光结果手指骨已开始变形,可拿到结果到丰顺县社保局办理特种病时才给到一年三千伍佰限额,都知该病需每三个月检查风湿各项血液及肝肾功能,光检查费每次都八百多元,一年下来连药费就要九千多元,就算报六成计算也要五千四百元,可社保局工作同志才给限额3500元,怎么够用,我夫妻本是汤坑无业居民,现父母年迈回来照料,能重新核算一下限额吗?该额确实不够,如有虚假愿负刑事责任。谢谢见信回复。
回复信息
回复类型 受理
处理部门 丰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处理时间 2019-03-30
处理意见 您好!梅州市医保政策规定,特定病种门诊:类风湿关节炎待遇支付限额3500元/年。对于超出部分费用可到当地民政局申请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