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信息
咨询人 马贤仕
类型 咨询 来信时间 2019-03-29
标题 报销
内容 尊敬的社保局工作同志,您们好。 请问我在市人民医院门诊看病的费用,能用汤坑镇无业居民每年每人500元内抵扣吗?现只有发票2张,还需其它手续吗?检查报告网上可查,敬请回复,谢谢
回复信息
回复类型 受理
处理部门 丰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处理时间 2019-03-30
处理意见 您好!你在市人民医院的门诊就诊费用不予报销。100元/次*5次/年,这部分费用只限户口所在地镇卫生院就诊时给予报销,(汤坑镇户口在丰顺县中医院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