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信息 | ||||||||
咨询人 | 朱立志 | |||||||
类型 | 咨询 | 来信时间 | 2019-03-07 | |||||
标题 | 关于纯女户补贴或奖励 | |||||||
内容 | 我是龙岗镇上林村民,长期在外务工,1998年结婚育有2女,大女21岁,小女15岁,响应当时国家政策,没有再生且相隔4年之后,为什么我就没有纯女户补贴或奖励? | |||||||
回复信息 | ||||||||
回复类型 | 受理 | |||||||
处理部门 | 丰顺县卫生健康局 | 处理时间 | 2019-03-15 | |||||
处理意见 | 你好:广东省农村计划生育节育奖励条件为:“本省农村户籍居民中于2016年1月1日前只生育(含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纯生二女或婚后未生育,且一方落实绝育措施的已婚夫妇,至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止”,向户籍村居委会申请。详情可来电咨询:丰顺县卫生健康局政策法规股:0753-*****,丰顺县龙岗镇人口计生办:07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