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信息 | ||||||||
咨询人 | 陈文华 | |||||||
类型 | 咨询 | 来信时间 | 2018-12-03 | |||||
标题 | 生态公益林补偿与补助 | |||||||
内容 | 关于生态公益林各项补偿与补助问题向你们咨询。据了解各项补偿与补助是按生产队分田分林落户人口分的,为什么我家分田分林落户10人,才得到8人补偿与补助,村里其它家多少人就按多少人补偿与补助。对于这个问题本人也向村委干部咨询过,答复是说我家10人分田分林当时才交8人的公良。对此问题我也向村里的长者问过有没有这种事,他们都说当时多少人分田分林就得交多少人的公良,没有可能少交的。原户主:陈隆村,现分家到,户主:陈小伟(6人),户主:陈修导(2人) | |||||||
回复信息 | ||||||||
回复类型 | 受理 | |||||||
处理部门 | 丰顺县林业局 | 处理时间 | 2018-12-12 | |||||
处理意见 | 陈文华(先生/女士): 收到您的咨询后,12月7日我局组织生态站与汤西镇农业服务中心林业站人员到南礤村调查该村生态林补偿资金分配是否存在不合理问题。经询问村委会书记、主任等村委会管理人员,南礤村的生态林补偿资金分配方案系经村委会组织召开全体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村每次换届后均组织召开一次,有会议记录。2014年第六届、2017年第七届南礤村民代表大会对生态林补偿资金分配方案的表决意见均同意按八十年代分田人口数分配,各村民小组(生产队)有农业税(交公粮)入库分户结算登记簿记录各户人口情况。查核南礤村坎下队陈文华家原八十年代分田户主陈隆村分田交公粮人口数是8人,故按8人份额分配生态林补偿金。村生态林补偿资金分配方案是规范、合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