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信息
咨询人 刘小花
类型 咨询 来信时间 2018-04-01
标题 关于残疾人补贴
内容 我名字叫刘小花,出生于丰顺县 大龙华镇 华东村 大埔坪,天生腿残疾,于2011年在大龙华办了四级残疾证,好像在2013年拿过三四十元的补贴。在2016年随夫迁入丰顺县黄金镇 光明村委 竹园角,每年都有看到新闻报道政府非常的关注这类人群,可是我从未受到关注。 如今我丈夫已年过五询,而且疾病缠身,两孩子正上学,小的刚上一年级,大的今年六月初中毕业,生活困苦,望贵平台帮我核实下,希望政府能给给予支持和帮助,谢谢您们!
回复信息
回复类型 受理
处理部门 丰顺县残疾人联合会 处理时间 2018-04-02
处理意见 您好,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健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精神,残疾人两项补贴的范围和标准是: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丰顺县户籍,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范围,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各类残疾人和残疾军人。补贴标准:150元/月/人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丰顺县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二级残疾人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一、二、三、四级残疾军人。补贴标准:200元/月/人。您为肢体四级残疾,如不是低保对象,则不属于残疾人两项补贴补助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