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信息
咨询人 刘小花
类型 咨询 来信时间 2018-04-01
标题 关于政府对残疾人的补贴
内容 我名字叫刘小花,出生在丰顺县大龙华镇 华东村 大埔坪 天生腿残疾,从2011年办了四级残疾证,在大龙华拿过一次几十元的补贴,从2016年岁夫迁入丰顺县黄金镇光明村委,每年在新闻中看到有报道,政府对这类人群有特别的关注,我从未享受过,望贵平台帮我核实。谢谢您们!
回复信息
回复类型 受理
处理部门 丰顺县残疾人联合会 处理时间 2018-04-02
处理意见 您好,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健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精神,残疾人两项补贴的范围和标准是: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丰顺县户籍,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范围,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各类残疾人和残疾军人。补贴标准:150元/月/人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丰顺县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二级残疾人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一、二、三、四级残疾军人。补贴标准:200元/月/人。您为肢体四级残疾,如不是低保对象,则不属于残疾人两项补贴补助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