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信息 | ||||||||
咨询人 | 罗志恒 | |||||||
类型 | 咨询 | 来信时间 | 2023-04-06 | |||||
标题 | 投诉丰顺碧桂园物业 | |||||||
内容 | 丰顺县汤坑镇市政大道碧桂园小区三街10栋1905房的业主罗志恒,其爱人(文小凤)于2022年8月15日中午乘坐该栋电梯时由于电梯故障导致受伤,该小区物业(碧桂园物业)只赔偿了其爱人部分医药费用,但却没有赔偿误工费和伙食费以及车费等给其爱人,其认为不合理,要求碧桂园物业赔偿误工费和伙食费以及车费等给其爱人。现在是物业、保险、电梯公司互相推诿,请贵局帮助我解决问题。(本人己13345投诉无效)如果贵局解决不了这小事,那请问还有什么公信力。 | |||||||
回复信息 | ||||||||
回复类型 | 受理 | |||||||
处理部门 | 丰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处理时间 | 2023-04-07 | |||||
处理意见 | 市民罗先生: 转来信访件收悉,反映您妻子乘坐碧桂园一期电梯受伤未赔偿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再次联系碧桂园物业相关负责人了解情况。该负责人表示,物业公司已组织业主、保险公司、物业三方进行沟通协调,但因赔偿金额存在分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我局要求碧桂园物业要继续组织三方进行沟通协调,争取达成一致处理意见,如分歧较大确实无法协调,建议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丰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