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02 09:19:56
来源: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浏览次数:1445
一、
哪些人员可以参保?
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下列人员(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可在省内就业地参加职工医保,不受户籍限制。
(一)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二)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
(三)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平台实现就业,且未与新业态平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型就业形态从业人员;
(四)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二、
参保应提供哪些资料?
(一)灵活就业人员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户籍地参加职工医保,也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我省就业登记证明在就业地参加职工医保。
(二)香港澳门台湾籍灵活就业人员可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居住地参加职工医保,或凭我省就业登记证明在省内就业地参加职工医保。
(三)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在注册登记地参加职工医保。
三、
目前我市缴费基数和费率有哪些规定?
灵活就业人员由个人按月缴纳职工医保费,缴费基数和费率按各市政策执行。根据梅州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21社会保险年度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梅市医保〔2021〕6号),2021社会保险年度(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7097元/月,缴费比例为8.3%,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589.05元/月;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13元/月,合计需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602.05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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