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时间:2018/04/25 00:00:00

来源:丰顺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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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3日,中共丰顺县教育局党组在教育局五楼会议室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中“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内容。参加学习人员有:中国共产党丰顺县直属机关教育局委员会委员、各直属学校党支部书记及其他列席人员等共20多人。 
  会议由丰顺县教育局党组书记、直属机关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志奎主持,党组成员、副局长连细芝同志组织学习:
  一、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二、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了重大成就,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各级领导干部的信念、决心、行动,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对各种危害法治、破坏法治、践踏法治的行为要挺身而出、坚决斗争。
  五、领导干部要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六、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向要正确,政治保证要坚强。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八、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处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地位。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
  九、每个党政组织、每个领导干部必须服从和遵守宪法法律,不能把党的领导作为个人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挡箭牌。 
  学习完后,李志奎局长谈了心得:一些领导干部不按程序处理政务,很多时候在表面上看取得了理想的结果,但其不仅背离了法治的初衷,还极有可能造成一系列的消极影响。因此,党员干部要树立程序理念,坚决按程序办事,通过合法程序得到合法结果。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基本法治观念,增强法治意识、法治素养;党员干部要自觉带头依法办事,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图:吴小为 文:许发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