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6/06 00:00:00
来源:丰顺县林业局浏览次数:135
丰顺县2017年省级森林碳汇林抚育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顺县2017年省级森林碳汇林抚育项目,已由丰顺县发展
和改革局以丰发改审[2017]2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丰顺县林业局,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 本次丰顺县2017年省级森林碳汇林抚育项目工程总面积为146310亩,财政预审造价1667.9340万元。项目分成14个标段进行建设。
第一标段:财政预审价115.959660万元,抚育地点为人工造林类:八乡山镇917亩,套种补植类:八乡山镇5611亩,砂田镇3643.9亩,共10171.9亩;第二标段:财政预审价115.381680万元,抚育地点为人工造林类:建桥镇3427.3亩,套种补植类:建桥镇2671.3亩,汤西镇4022.6亩,共10121.2亩;第三标段:财政预审价122.055240万元,抚育地点为人工造林类:潘田镇6857.7亩,套种补植类:丰良镇3848.9亩,共10706.6亩;第四标段:财政预审价126.210540万元,抚育地点为人工造林类:丰良镇6793.7亩,潘田镇2762亩,套种补植类:丰良镇1515.4亩,11071.1亩;第五标段:财政预审价115.728240万元,抚育地点为人工造林类:黄金镇57.3亩,大龙华镇1241.70亩,潘田镇3029.8亩,套种补植类:黄金镇3442亩,大龙华镇2380.8亩,共10151.6亩;第六标段:财政预审价119.265660万元,抚育地点为人工造林类:黄金镇3706.6亩,潘田镇3041.6亩,套种补植类:黄金镇3713.7亩,共10461.9亩;第七标段:财政预审价117.882840万元,抚育地点为人工造林类:潘田镇6110.5亩,黄金镇3990.1亩,套种补植类:潘田镇240亩,共10340.6亩;第八标段:财政预审价117.889680万元,抚育地点为人工造林类:潘田镇1303.5亩,建桥镇3705亩,套种补植类:留隍镇5332.7亩,共10341.2亩;第九标段:财政预审价119.940540万元,抚育地点为人工造林类:留隍镇738.3亩,建桥镇3854.5亩,套种补植类:留隍镇5928.3亩,共10521.1亩;第十标段:财政预审价121.574160万元,抚育地点为人工造林类:留隍镇6950.1亩,建桥镇2344亩,套种补植类:留隍镇1370.3亩,共10664.4亩;第十一标段:财政预审价120.788700万元,抚育地点为人工造林类:丰良镇2663.9亩,留隍镇2958.6亩,建桥镇728亩,套种补植类:丰良镇366亩,龙岗镇3879亩,共10595.5亩;第十二标段:财政预审价121.991400万元,抚育地点为人工造林类:小胜镇4955.4亩,套种补植类:汤西镇1109亩,龙岗镇2427.2亩,小胜镇2209.4亩,共10701亩;第十三标段:财政预审价120.336120万元,抚育地点为人工造林类:留隍镇2576.6亩,砂田镇1766.7亩,潭江镇2768.9亩,潘田镇991.5亩,套种补植类:砂田镇1107.6亩,潭江镇1344.5亩,共10555.8亩;第十四标段:财政预审价112.929540万元,抚育地点为人工造林类:留隍镇1736.4亩,砂田镇1269.5亩,套种补植类:砂田镇6900.2亩,共9906.1亩。
2.2招标范围:按梅州荣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编制的丰顺县2017年度省级森林碳汇林抚育项目作业设计等内容;
2.3工程地点:梅州市丰顺县各镇林业用地;
2.4 建设工期:
2.4.1自批准开工日期起至2017年08月30日前完成抚育(割灌除草、松土扩穴、追肥、培土、补植)。
2.5承包方式:
2.5.1实行四包:包材料(补植苗木、肥料)、包抚育(除草、松土、施肥、补植)、包安全生产、包验收。
2.5.2工程量清单报价,固定总价包干。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根据梅市林字(2016)45号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广东省林业主管部门核准或授权梅州市林业主管部门核准的有效造林工程施工丙级或以上资质,需提供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是企业在职人员的,应具有 林业助理工程师或以上专业职称证书、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近三个月(最后一个月社保缴纳单位必须为本投标企业)的社保缴纳证明;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应具有 林业助理工程师或以上专业职称证书、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退休证、原退休单位出具的职称证明。依据粤人发【2003】178号文规定,省外专业技术人员须按规定程序在广东省转评为相应档次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3.2信誉要求:
3.2.1 至本项目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在林业部门无不良行为记录或行政处罚记录(处罚期内)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3.2.2 凡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企业,应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投标企业必须通过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审查,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申请书格式详见附件)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4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即中标后自动退出其余标段的开标(适用于分标段的群体工程)。
4、投标报名 本工程采取: √来人报名(如下); x网上报名(报名办法详见交易中心网站)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可从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2)、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按附件2格式)
(3)、企业造林资质证书副本;
(4)、营业执照副本;
(5)、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
(6)、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是企业在职人员的,要提交 林业助理工程师或以上专业职称证书、身份证、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近三个月(最后一个月社保缴纳单位必须为本投标企业)的社保缴纳证明;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要提交 林业助理工程师或以上专业职称证书、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退休证、原退休单位出具的职称证明。
(以上(3)~(6)项资料提供复印件,核查原件)
(7)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核查原件);
(8)、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开具时间为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
以上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上述资料装订成册并由项目负责人亲自提交(需提供二代身份证原件核查)。
4.2报名时间:2017年06月12日至2017年06月13日上午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3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2017年06月12日 17:30 时对投标申请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结果将网上公告。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到指定地点购买(如下); x网上免费下载(详见交易中心网站)
合格投标人于 2017年06月14日至2017年06月2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 时至11:30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到丰顺县汤坑镇罗湖路C6地块三楼汕头市统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丰顺分公司(即:丰顺县开发区市场对面,中国联通公司三楼);联系电话:0753-6698588。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料,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料费500元整,售后不退,未按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企业做弃权处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7月05日 9:30 时,提交到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交易大厅(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3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交易大厅 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备查)应准时参加。
7、投标保证金
正式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壹万元整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招标人(盖章): 丰顺县林业局
办公地点: 丰顺县新世纪庄园路38号
联系人: 朱股长 联系电话: 0753-6615558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汕头市统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汕头市黄山路11号阳光郦轩201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13825918458
日期:2017年06月06日
附件1: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模板)
丰顺县人民检察院:
我单位于 年 月 日在 (地方)参加
(项目名称,可罗列)报名工作,根据
(招标方)的要求,特向贵院申请查询:
申请单位: (单位全称及机构代码),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
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
近 年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出具相关证明。
证明一式 份,一份交予 (递交单位名称),
一份交予 (递交单位名称)。(仅在需开具多份证明时适用)
特此申请
申请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委托价绍信(外单位委托办理才需)
5、委托人、受委托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单位委托办理才需)
附件2:
承诺书
致丰顺县林业局:
我司 为丰顺县2017年省级森林碳汇林抚育项目施工投标单位。本公司郑重承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 职称证号: 目前无在建工程,否则本公司同意贵单位作出取消我公司本次投标的中标资格,并没收本次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的处罚。行政监督部门认为情节严重的,依照招投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1年至3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