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0/19 00:00:00
来源:丰顺县林业局浏览次数:139
积极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从严从实推动基层森林防火工作
为推动我县林业生态文明建设,保护森林资源,按照省、市林业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认清形势,围绕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主动作为,推动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突出“防”字,强化野外火源管控,采取措施,讲求实效,护林队伍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兼职到专职,不断改革创新,经过三年努力,我县防火、防砍、防挖、防虫等资源管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基本情况
丰顺县位于广东省东部,下辖17个镇(场),总人口70万多人。林业用地面积334万亩,是全省排行第七,梅州排行第二的林业大县,境内地形复杂险峻。境内铜鼓峰海拔1559.5米,为粤东最高峰,被国家划为I级火险区,森林防火压力大,任务重。2009年开始,全县共配备了720名兼职护林员,为我县林业生态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年来,由于护林员全年工资只有3300元,每月工资不够摩托车油费和误餐费,造成护林员积极性不高,职责不落实,队伍不稳定。为切实有效保护我县森林资源,下定决心改变森林防火等资源管护工作的被动落后局面,我县结合实际,不断探索创新,采取提高护林员待遇,改变管理模式,调动护林员积极性,从2012年度开始,在原有兼职护林员的基础上,聘请专职护林员39人,当年10月到次年3月每人月工资1500元,重点管护县城周边、高速公路沿线,当年见效;2013年度聘请专职护林员50人,管护重点延伸到国道沿线,效果越来越好,使我们增强了信心;2014年度聘请专职护林员220人,全县铺开,把县城周边、高速公路沿线、国省道沿线和镇村周边、风景区和重点林区作为重点管护区域,有效遏制了森林火灾、乱砍、乱挖现象发生。
二、选好用好护林员
1、严格挑选。我县2015年作为梅州市护林员改革试点县,整合资源,不再聘请兼职护林员,全县聘请了专职护林员450人,护林员必须是常住在辖区内在家的农民,身体健康,凡是年龄60周岁以上、有高血压和心脏病的,以及镇、村干部、外出人员一律不得聘任或兼任护林员,实行一年一聘,由县林业局和护林员签订责任合同,他们既是护林员,也是护林防火宣传员和扑火队员。每月工资通过银行直接拨付到个人账户,并为他们购买团体意外保险,当年10月到次年3月每人月工资增加到1800元,其余6个月每人月工资300元。,由县、镇共同管理,人员、工资、责任、管理落实,效果明显。同时组建了应急专业队50人,7支县级森林消防扑火半专业队共280人。
2、全面培训。林业局成立两个工作组,领导带队,安排经验丰富的技术骨干对17个镇(场)的护林员进行森林防火的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岗位职责、扑火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使护林员明确各自职责,服从统一指挥、讲求方式方法,团结协同作战,为确保护林员人身和森林资源安全提供保障。3、合理分工。按照一张图网格化的模式,县林业局把护林员名额分配到镇,各镇把护林员分成若干小队各自负责一个片,每个小队把责任区量化细化分工到人,形成各司其职,分工合作的格局。
三、监督管理是保障
进入特别防火期后,9月份我们重点抓好防火宣传、技能培训、检查补充装备。组织护林员深入村寨、林区宣传森林防火政策法规,10月到次年4月15日,护林员每天(雨天除外)自觉按照各自负责的责任区,从上午9点半到下午6点穿上阻燃服或迷彩服,骑着摩托车,车上插着防火小旗、绑着一把2号火把(或风机)、带上手电筒和军用水壶巡查火情,随时随地都可以看到护林员的身影,见烟就查,违规就罚,见火及时扑救。为确保护林员到岗到位,履行职责,一是县林业局安排7个工作组(其中一个值班组),每逢星期六、日和法定节假日,6个工作组自带伙食分赴镇、村林区巡查火情、检查护林员到岗到位情况,以及各镇(场)在值班情况,二是林业局长每天6点钟前以短信形式,如实将最新林火形势和当天森林防火情况发送给县委书记、县长、分管领导及各镇(场)书记、镇长、林业局班子成员,有力推动各镇重视森林防火工作。三是对多发易发山火的山边、路边、田边、坟边(四边),我们连续三年都进行清杂抚育,并将杂物搬走。四是对坟墓进行全面登记造册,上坟时要求家属签名,并发给他一份公开信。五是主动作为,在重大节日和高火险期间,主动向县委县政府报告。中秋、国庆、冬至、元旦、春节、元宵、清明是上坟祭祖比较集中的节日,燃放烟花鞭炮、烧香烛纸钱的人员大幅度增加,引发森林火灾的因素增大,为确保不发生火灾,建议县政府及时发布禁火令,镇、村干部放弃休息,全力以赴,深入山头地块全天候巡查督查,全县上下员严阵以待,严防死守。六是县委、县政府专门印发《关于严禁党员干部祭祀扫墓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的通知,要求干部职工带头文明祭祖,县纪委派出工作组进行明察暗访,发现干部职工上坟燃放烟花爆竹的,除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外,对相关人员予以党纪政纪处分,并在媒体上曝光。
四、落实责任是关键
1、不让责任书停留在纸上。对发生山火的所在镇、村干部严格依照《梅州市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办法》处理。
2、对山火肇事者坚决依照《森林法》、《森林防火工作条例》从速查处,并在县电视台曝光。对违规炼山引发山火的给予从严从重惩罚。
3、对护林员的管理,我们制订了《丰顺县专职护林员管理办法》,并且和护林员签订《护林员森林管护责任合同》,实行护林员工作实绩每月一考核制度,主要考核护林员到岗到位、防火着装、随身装备、手机畅通、服从指挥、林火管控等情况,各镇(场)每月逢3日将护林员的履职情况考核表报县防火办,考核结果与护林员工资挂钩,并作为奖励、处罚和续聘、解聘的主要依据。每人每月工资1800元(其中:基本工资1000元,考核工资800元)
我县森林防火工作重点从扑火向防火转变、从非专业逐渐向专业化转变、从后进向先进转变,护林员从要我防向我要防转变、从应付式向常态化转变、从等火救向怕救火转变,我县森林防火工作实现“三个确保”即确保不出现扑火人员伤亡事故,确保不酿成隔夜火,确保不让火烧到大山嶂,有效推动我县森林防火工作。
丰顺县林业局
2015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