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4/24 00:00:00
来源:丰顺县林业局浏览次数:115
丰顺县荣获“广东省林业生态县”称号
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林业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本着建设和谐秀美丰顺,提高环境质量和生态承载能力,实现区域内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平衡发展的目标,大力实施林业生态工程,积极推进碳汇林、生态景观林带、森林进城围城、乡村绿化美化为重点的造林绿化工程,自2012年至2014年,共完成碳汇林造林37.02万亩,营造生态景观林带34公里,县城周边实施森林围城工程1.5万亩,建设了一批森林公园和乡村绿化美化示范点,全县森林覆盖率达76.37%。同时,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严禁乱砍滥伐,严防森林火灾,基本建立、完善了以森林植被为主体、林草结合的国土生态安全体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林业生态省的决定》,推动我县林业生态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县委、县政府将创建省林业生态县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府办、县发展和改革局、经信局、财政局、住建局、环保局、水利局、统计局、文体局、规划局、国土局、林业局、各镇(场)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林业生态县工作领导小组,并将林业生态县建设资金纳入县财政预算,及时拨付了足额工作经费,召开了全县创建林业生态县工作动员大会,依照省林业生态县“十八条标准”,结合丰顺县基本情况、林业生态现状,查漏补缺,提出建设目标、建设任务、建设期限以及保障措施,明确了工作职责。至2014年11月,在丰顺县自查十八条标准的各项指标都达到创建省林业生态县标准的基础上,由县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市人民政府进行抽查审核,审核合格后推荐上报省林业厅。去年12月,省政府对我县创建林业生态县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认为我县各项指标均达到甚至超过了创建林业生态县标准。2015年4月8日,我县获省政府授予“广东省林业生态县”称号,标志着我县创建省林业生态县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丰顺县林业局办公室 2015.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