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信息
咨询人 罗秋燕
类型 投诉 来信时间 2022-04-03
标题 福宁围古池塘将被建为污水处理厂是否合理
内容 近来看到福宁围村池塘已被填平一半,了解后才知道是池塘已被镇政府租赁,将要建为污水处理厂,甚难理解,因此有以下四个疑惑: 第一,这个即将建起的污水处理厂是福宁围村的自建污水设施还是城镇的污水处理厂?为何此项目建设不算小事,但却在官网丰顺县政务中心丝毫找不到公布公示? 第二,此项目建设是否出具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用地证明本村村民从未看过。建造污水处理厂是需要提供环评批复,施工许可证等证明文件,目前已开始动工,但却未见公示是否属于违法行为?污水厂的红线范围具体到哪?池塘距离本村村民住处太近(不超过30米),是否有考虑过对本村村民的影响?污水厂的排水口在哪里? 后续臭味、废物排放可能你们的回复会说已经有高科技支持,密闭的工作环境,但是据以往污水处理厂建成后附近居民的举报率来说,后续污水处理厂的工作是否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村民们心里是惴惴不安的。 第三,租赁本村池塘给镇政府,镇政府将把池塘建造为污水处理厂并非是经过全村村民同意,实际仅通过村委同意及村民代表被隐瞒下的同意,池塘被租赁后的用途,村民代表们并不知情,村民代表们仅被告知若同意租赁给镇政府,则会得到一定好处。为人民服务是党的宗旨,但是一次两次的欺瞒行为,会导致政府公信力的缺失,会丢失了我们民心。 第四,此选址是否考虑过这对我村的优秀的传统文化来说,是一种毁灭?此池塘孕育了世世代代的福宁围子孙们,去吃池塘边捉鱼,在池塘边散步,用池塘里的水清洗逝者的衣物等等,它承载了村民们无数美好的回忆,它还代表着我们村先辈们的勤恳和传承。在传统文化不断流失的现代,能够被后辈们亲眼看到的“遗址”越来越少,作为土生土长的福宁围人,我们不愿它消失。 相信政府会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
回复信息
回复类型 受理
处理部门 丰顺县汤南镇人民政府 处理时间 2022-04-20
处理意见 阳光村污水处理厂是政府民生工程,该工程所在地是经过阳光村支部大会、村民代表大会、队长会议开会表决同意,出租给汤南镇人民政府。 该工程已取得关于丰顺县全县域环境综合治理与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丰发改审〔2016〕87号)、阳光村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丰环审〔2019〕49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441423*****0101)。 该工程建成后将大幅度提高污水处理效率,经处理后的水达到国家标准一级A类水,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干净整洁。 现在有部分村民不理解,抵触工程施工,现正在协调,希望广大村民理解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