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信息
咨询人 陈焊锡
类型 咨询 来信时间 2021-03-27
标题 关于学前教育补助
内容 您好,请问学前教育的补助条件是什么?我的家庭经济困难,父亲七十四岁,母亲六十七岁有高血压,两位老人在家务农,我下面三个小孩,大的七岁,中间的三岁,小的五个个月,老婆在家里带小孩,村里没有学校,还要去隔壁镇租房子就是为了给小孩读书,一个月房租五百,家庭所有收入仅依靠我一个人,家里没车没房,望回复,谢谢。
回复信息
回复类型 受理
处理部门 丰顺县教育局 处理时间 2021-04-12
处理意见 陈生您好!根据上级文件,我省学前教育资助对象是:在学前班、公办幼儿园和有办园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3-6周岁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享受资助: 1、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 2、特困供养人员(五保户、孤儿); 3.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户、特困职工子女、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 4.优抚对象(含烈士、牺牲军人亲属)、因公牺牲警察子女; 5.家庭因重大自然灾害受灾严重、家庭遭重大突发意外事件(不 含自然灾害); 6.单亲家庭(父母一方抚养); 7.离异家庭(父母双方共同抚养); 8.其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不含残疾); 9.残疾学生,或持有三甲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并需 载明该患儿有智力、听力、自闭症或脑瘫的病征及症状; 10.父母残疾或一方为残疾人; 11.户籍(国家核定的680个贫困县(区)、680个贫困县以外的 革命老区、广东省扶贫开发重点县(不含革命老区)、农村户籍、少 数民族; 12、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