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信息
咨询人 蔡荣环
类型 咨询 来信时间 2020-09-04
标题 慢性乙型肝炎病者办理特定病种门诊报销问题
内容 尊敬的丰顺县医疗保障局领导,你们好,本人男,46岁,之前有乙肝大三阳病史,从来没有进行正规的抗病毒治疗,去年6月身体不适,在丰顺县人民医院检查,门诊医生开些治疗乙肝的药,于今年8月复查出乙型病毒性肝炎,在内二科住了十天,治疗有了好转,于8月31号出院,出院医嘱应长期抗病毒治疗,定期复查护肝治疗,去了丰顺县会展中心城乡医保,带了出院记录,病历,彩超报告单,生化报告单,疾病诊断书,门诊报销申请表,然后去了会展中心城乡医保办理处,工作人员说要半年后才能办理?
回复信息
回复类型 受理
处理部门 丰顺县医疗保障局 处理时间 2020-09-16
处理意见 蔡先生:您好!您反映慢性乙型肝炎病者办理特定病种门诊报销问题的收悉。根据梅市医保规[2020]4号文件规定:申请慢性病毒性肝炎(乙型、丙型)特定病种门诊认定标准要患者提供半年以上的病史诊疗资料及有关的检查检验报告单。所以您到会展中心城乡医保办理,工作人员要求半年后才能办理属正常办理流程。